1、协助院长贯彻国家、省政府的人事、劳资政策,执行院有关人事、劳资决定,负责履行院人事处的职能。
2、安排制定学院机构设置和人事配置规划,实施各类人员的调配。
3、安排制定学院人事、劳资管理的事实性规定,起草分配制度。
4、教师公开招聘,各类各层急需人才的引进。
5、组织实施中层以下干部(不含科级干部)的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6、全院劳资、人事常规统计与规定资料的上报工作。
7、落实教职工退休、退职手续的协调工作。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下设人事科、劳资科二个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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