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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工勤技能岗位 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4-04-14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各院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2014年机关事业单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教人办〔2014〕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工作8年以上(含8年,截至2014年9月30日,下同)并持有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含3年,截至2014年9月30日,下同),2013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2.工作18年以上并持有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2013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3.工作23年以上并持有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013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4. 工作年限28年以上并持有技师证书或取得技师证书满3年以上,具有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能传授技艺和培训高级工以上工勤技能人员,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试考评。

二、考核(评)工种

(一)中、高级工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二)技师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育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旅店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三)高级技师

中式烹调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电工、钳工、育苗工、造林工。

三、考核(评)内容

中、高级工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技师考评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教材统一使用省工考办指定培训教材。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4月20日至5月8日在组织人事处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申报中、高级工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审批表》(见附件1,下载后自行打印,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份,并附原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

申报技师考评的工勤技能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考评审批表》(见附件2,下载后自行打印,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提交高级工岗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高级技师考评的工勤技能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资格考评审批表》(见附件3,下载后自行打印,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提交技师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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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评)时间

申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的专业理论、职业道德考试在7月12日(周六)进行,实际操作考核于7月13日由受省工考办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实施;申报高级技师的专业理论、职业道德考试在7月19日(周六)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由省工考办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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